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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困難戶的標準是什麼2021

廣西困難戶的標準是什麼2021

廣西各地區2021年低收入困難戶家庭標準:

1、桂林市

2021年7月30日,桂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2021年桂林市市區城市和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通知(市政規〔2021〕17號),將2021年桂林市市區城市和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公佈如下:

①桂林市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476元(含1476元)以下

②桂林市市區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325元(含8325元)以下。

2、北海市

2021年7月1日,北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北海市2021年度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公告》(北政布〔2021〕69號),經研究確定:

①北海市2021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18600元/年/人

②北海市2021年度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8400元/年/人。

3、欽州市

2021年5月25日,欽州市民政局、欽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發佈《2021年度市區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的通知》(欽民規〔2021〕1號),將欽州市市區2021年度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公佈如下:

①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530元

②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爲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7800元。

4、防城港市

2021年3月18日,防城港市防城區民政局關於發佈《2021年度防城區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的通知(防區民發〔2021〕1號),將2021年度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公佈如下:

①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17336元

②農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7891元。

5、東興市

2021年4月1日,東興市民政局發佈《關於確定東興市2021年度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通知》(東民發〔2021〕1號),將東興市2021年度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公佈如下:

①2020年度東興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43430元,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計算,2021年度東興市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19544元

②2020年度東興市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21173元,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計算,2021年度東興市農村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爲9528元。

農民年均純收入低於3050元(2010年2500元不變價)的陝西省扶貧標準執行農民年均純收入低於2855元(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廣西省扶貧標準執行.

貧困戶脫貧標準:貧困戶達到“兩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建檔立卡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上(包括務工收入、生產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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