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項目承包範圍劃分 瑞麗範 心理 3.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對建設範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功能要求明確的下列項目,可採用EPC項目總承包模式:(1) 利用國有企事業單位自有資金(融資、貸款)完成大中型項目(2) 財政資金建設項目(如新建、改擴建學校、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項目、市政道路、市政配套設施等)(3) 對施工週期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工程項目(如綠化、照明等)(4) 建築工程採用BIM技術或採用預製施工方法。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採用建築資訊模型技術(BIM)的項目裝配式建築海綿城市、地下管廊等項目。 TAG標籤:epc 劃分 承包 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