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扣会计分录
加计抵减会计分录
1、企业缴纳增值税并加计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2、企业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的会计分录
1、按规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红字)
2、实际抵减应纳税额时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银行存款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只需计提即可,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3、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