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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丈量标准

农村房屋确权丈量标准

农村房屋确权测量方法/步骤如下:

1:一户一宅。首先要了解整体的大政策,目前国家对宅基地确权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就是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确权住宅。这里面牵涉很多问题,就是户的概念,以及大户小户的区别,当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这里不再赘述。对于大户、中户、小户,有些地方区分的很严格。

2:根据当地耕地情况,略有不同。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面积,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各省市一般将境内的县市,根据山林、水田、滩涂等不同,另行规定具体的面积。比如有的地区规定:人均耕地达不到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超过的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33平方米坝上地区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各县市标准不完全相同,所以事先要了解当地确权面积。

3:宅基地的测量计算范围。对于宅基地的测量,国家也有相关规定:就是封闭的房屋,从外墙测量计算面积如果两户中间共用一堵墙的,只测量到该墙的中间,对于接连的柱子,也是遵循这一原则。

4:挑出的阳台和楼梯计算方法。对于挑出的阳台或者楼梯,以凸出部分垂直的阴影部分计算面积。

5:两户以上共用土地的确权计算。很多户共用一块土地,特别是楼上、楼下,涉及到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分摊是以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也就是根据房屋大小按比例分摊涉及到弄堂的,就是使用楼上的分摊面积的一半,剩下的是共用面积。

6:最后就是已经购买了商品房,是否计算面积的问题。这些都不计算在宅基地确权面积之中,包括通过转让、流转方式取得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都不计算在内。

农村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而村民兴建房屋需要申请使用宅基地。而在现实生活中,因农村房屋所有权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出现产权纠纷就要确权,民法典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有什么?

一、民法典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是办理房屋确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农村宅基地有房产证吗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农村房屋确权标准是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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