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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中间护栏开口标准

公路中间护栏开口标准

高速公路的中央隔离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特别是活动开口护栏处普遍不具备防撞功能。”全国人大代表、市交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总工程师程德宏建议,尽快修订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保障驾乘人员生命安全。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突破13万公里,成为世界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最长的国家。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高速公路运营的安全形势日趋严峻,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与日本等高速公路发达的国家类似,车辆与中央隔离带护栏接触、冲撞、爬上护栏、个别冲断护栏的事故占比较大,其中,中央隔离带上的开口护栏是最薄弱环节,在这里发生的事故数,约为设置有防撞护栏路段的5倍。

程德宏在调研中,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的开口护栏没有严格执行最新的国家标准。201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中,对于开口护栏的防撞功能有明确的标准:中央隔离带开口护栏应能阻挡车辆穿越、翻越和跨骑。但在实践中,这一标准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因为2006年发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至今仍在沿用,因为成本较低,设计单位仍然在按照这些规范进行设计,造成现在高速公路上的开口护栏绝大部分都不具备防撞功能。

现行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中对开口护栏的型式规定相对简单,对防撞性能没有明确,其本身不满足《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的要求,应当尽快组织修订完善,并及时发布,以此倒逼设计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保证道路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行业主管部门则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另外,对已通车高速公路存在的不完善的安全设施,要全面进行排查,限时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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