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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西安市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西安市继承公证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的,应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可参阅本站“下载专区”之“申办继承公证的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9、依法可以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的证明

10、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从网站下载,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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