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四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

四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2000元)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根据增加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或以营利为目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