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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规程

钓鱼规程

1、所有的参赛选⼿通过抽签的⽅式来决定相关的钓位,在钓位确定下来后,要到⼯作⼈员处进⾏登记备案,所有⼈都不可以更换钓位。如有违反取消双⽅⽐赛资格。服从裁判及⼯作⼈员指挥,做到三统⼀:统⼀抓号,统⼀喂⾷,统⼀下杆,按抽签号规定位置对号⼊位。

2、所有的参赛选⼿所使⽤的钓鱼⼯具、钓鱼饵料都是⾃备的,可以带着备⽤钓具,钓鱼⽐赛⼀般使⽤⼿杆参加⽐赛,⼿杆长度不能超过5.4⽶,⼦线不得超过竿长30厘⽶,鱼漂长度不能超过50厘⽶。严禁使⽤毒饵,每场⽐赛,赛前、赛中、赛后不得向⽔中投⼊饵料打窝,扔杂物,凡死鱼、⼲鱼不算⼊成绩禁⽌使⽤海杆、⼿海杆两⽤杆参加⽐赛。

3、钩数不得超过2枚。

4、参赛者进⼊赛区以后,⾮⽐赛时间严禁钩、漂⼊⽔。赛前10分钟开饵,调漂、鱼护⼊⽔。

5、⽐赛设总重量和尾数、单尾三个奖项,根据规定时间内钓鱼总重量、尾数及单尾决定名次。⽐赛时间为三个⼩时。

6、所钓鱼获0.5⽄以上纳⼊成绩、0.5⽄以下不纳⼊尾数计算。

7、参赛选⼿在⽐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时,任选其⼀项。

8、参赛者应坚守⾃⼰钓位,⾃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赛开始均以裁判鸣哨为准,⽐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即停⽌垂钓,收竿将钩提出⽔⾯,不得接触鱼护,等待⼯作⼈员计算⽐赛成绩。

10、参赛者须品⾏端正,⽂明垂钓,不得有意妨碍他⼈垂钓,如钓上⼤鱼,鱼越位应⽴即设法拉回,严禁参赛员越位遛鱼和抄鱼。

11、出现成绩相同时,进⼊加时赛,先钓上鱼者为胜。

12、以上⽐赛规程如有违反者,第⼀次给予警告,第⼆次不计⽐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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