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效力分类 瑞丽范 心理 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权力的效力范围不同,可分为对世权和对人权。1、 对世权(又称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有这种权利的人,可以请求一般人不得侵害其权利,所以又称对世权。2、 对人权(又称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有这种权利的人,不仅可以请求特定人不得侵害其权利,还可以请求该特定人履行该权利内容的行为,所以又称对人权。 TAG标签:效力 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