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怎么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

怎么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

申请低保救助,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为方便群众申请,受理窗口一般都设置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受理的地点、联系电话等可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咨询。

申请低保救助,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或者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救助机构的告知事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在收到救助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以及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见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30日之内,对申请作出准予救助或者不予救助的决定。

决定批准的,通知当事人办理领取手续,并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怎么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

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应在当地所在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时必须要出示家庭成员的所有的身份证和户口。并由当地居委会出示每个人的。收入证明及困难情况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为低保户或困难户享受国家经济救助。

怎么申请低保户和困难户

申请贫困户和低保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TAG标签:低保户 困难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