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不同意合并审理吗 瑞丽范 心理 3.1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分情况。对于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没有同意权。比如,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再如,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只有对共同诉讼,原告才对合并审理有同意权,即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TAG标签:合并 原告 同意 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