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费医疗报销范围 瑞丽范 心理 2.7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TAG标签:报销 公费医疗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