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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致伤的检伤分类有哪些原则

灾难致伤的检伤分类有哪些原则

1、危重患者——第一优先:有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及时治疗能够获救,应立即标示红标,优先给予护理及转运。先简单处理致命伤、控制大出血、支持呼吸等。

2、重症患者——第二优先:有严重损伤,但经急救处理后生命体征或伤情暂时稳定,可在现场短,等候,而不危机及生命或导致肢体残缺,应标示黄标。给予次优先转运。

3、轻症患者——第三优先:可自行行走无严重损伤,其损伤可适当延迟转运和治疗,应标示绿标。将伤者先引导到轻伤接收站。

4、死亡或濒死者——第四优先:已死亡或无法挽救的致命性创伤造成的濒死状态。如呼吸、心跳停止,且超过12分钟未给予心肺复苏救治,或头、胸、腹严重外伤而无法实施心肺复苏救治者。应标示黑标,停放在特定区域。

5、此法被很多国家和地区采用,适用于灾难现场短时间内大批伤员的初步检伤,由最先到达的急救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快捷地辨别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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