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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怎么开

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怎么开

1、转诊证明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办理凭证为:

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办转诊证明,首先要先到当地医保处索取转诊申请单,然后到指定医院请医生写转诊证明(一般要二级医院以上的主任级医生填写申请单)然后到医教科盖章!手术后将出院证明、病历复印、,发票原件、费用明细表(这些都是住院医院出具),及转诊证明和保险单据一起带到医保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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