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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区施工时间规定

深圳居民区施工时间规定

一、深圳居民区正常施工时间规定是7:00—12:00,14:00—23:00。因施工质量要求,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确需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3:00—7:00)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我局申请,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连续施工,施工前应以明显有效的形式将施工情况通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

二、禁止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进行打桩作业 。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专项报经我局批准,且作业时间限制在7:00—12:00,14:00—20:00。

三、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法向我局申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废水和扬尘排放。相关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1、将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在远离居民区一侧,合理布局。 施工时严禁敲打料斗、钢筋,防止人为产生噪声。

2、打桩施工时不得随意敲打钻杆,施工噪声控制在85db以下,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声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

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不得进行剔凿作业。

3、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对砼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电锯、钢筋加工等强噪声设备,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声处理。 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声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根据噪声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

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声监控点,进行噪声监测,施工噪声一旦超标要及时控制。

深圳居民区施工时间规定

深圳市施工时间规定: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小区内不能施工。依据相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或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按正常作业时间开始施工但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因道路交通管制的原因需要在指定时间装卸、运输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弃物的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具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环境噪声防治方案,合理调整施工作业内容,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防止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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