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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一、用药范围

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等各级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二、诊疗项目

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三、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是指参保人员接受住院服务,使用必要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并为此支付相应的医疗服务费用,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予以报销。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确定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部分

有的时候,可能大众认知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一定给予报销,这是因为医保是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这些不予报销的范围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门诊、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二,从急诊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一周后的医疗费用

第三,属于工伤、生育等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四,由第三人或者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责任

第五,在境外就医负担的医疗费用及其他不予报销的情况。

当然,大家都知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不是一成不变,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变化调整提高的。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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