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公可以理解为公法人,它和“私法人”的对称。完成公益职能的法人。包括国家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创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基于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把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比如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标准在资本主义国家有四种:
(1)目的说。
凡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公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私法。
(2)主体说。
凡法律主体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为公法法律主体双方均为私人的,为私法。
(3)法律关系说。
规定权力关系的法律为公法,规定对等关系的法律为私法。
(4)生活关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