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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转正流程

教师转正流程

一、提出申请(时间:见习期第11个月10号前)

1、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附件1,一式一份)。

2、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在《鉴定表》中“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鉴定表》送至人事处。

二、转正定级

1、人事处履行审批手续。

2、人事处对同意转正人员办理调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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