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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院医保报销范围

中山一院医保报销范围

中山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在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中,本市一、二级医院按医保基金的90%和个人自付的10%缴纳,本市三级医院住院费用不足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万元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起付额以内:

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市外上级医院1200元(全部由个人支付)

二、超过起付额部分:

1、市内一、二级医院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市内三级医院

(1)住院费用≤1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3、市外转院

(1)住院费用≤10000元(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8%、个人自付22%)

(2)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

以上是对中山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的详细介绍。综上所述,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费在一万元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万元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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