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知青工龄最新政策

知青工龄最新政策

《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

工龄的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一)对知青中的优秀人物事迹,应该进行总结,以各种形式 予以表彰与宣扬。宣传他们心系国家,勇于奉献,不畏艰苦牺牲的精神。 

(二)在养老待遇,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对知青应予以 政策倾斜。上山下乡期间应按从事重体力劳动,计算工龄。对困难知青视情况予以救助,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对投靠子女回乡养老的知青,在落户口,社会保险跨省转移等方面,特别是医险的报销应由养老居住地解决。 

(四)对献出生命的知青的亲属,应予以慰问与抚恤。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部关于妥善解决插队知青遗留问题的通知》 二、解决插队知青遗留问题,要继续本着“国家关心,负责到底”的精神,体现政策,取信于民。对各项遗留问题的处理,仍按原定政策办。对于新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与农民结婚的插队青年,仍然要坚持就近就地安置的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办法安排。在当前尤应注意向他们宣传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宣传“三结合”的就业方针,鼓励他们振奋精神,走自力更生、勤劳致富之路,克服单纯依赖国家,要“铁饭碗”的思想。鼓励和扶持他们自谋职业,就近就地从事多种经营和开发性生产。对有一技之长的人,要支持他们创办力所能及的事业。

TAG标签:工龄 政策 知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