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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中的质和本质有何区别

哲学中的质和本质有何区别

“质”指的是“质与量”中与“量”相对应的那个概念“本质”指的是“现象与本质”中与“现象”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两对代表了不同矛盾对象的哲学范畴。

1、“质与量”里的“质”表示物质在运动过程保持原有性质不变的量变范围或界限。比如:水在加温的过程中只要温度变化不超过沸点,就会一直保持液态不发生变化。这个代表水的冰点和沸点的摄氏0度和100度,称之为“阈值”、“临界点”或“关节点”。“固态”、“液态”或“气态”,就是水的不同“质”。1度至99度就是保持液态水这一性质的量变范围。人们常说的“量变引起质变”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量变是持续的、绝对的——量的变化不会因为引起了质变就停止质变则是间断的、有条件的——达到或超过关节点就是质变的条件。

2、“现象与本质”中的“本质”指的是物质运动表现为某种状态的原因。比如:人造卫星既可以绕地球旋转,也可以飞离地球然后再绕月球旋转。“绕地球旋转”、“飞离地球”和“绕月球旋转”这三种状态就是人造卫星在飞行过程中的不同现象,这些不同的现象表现了“不同的宇宙速度”这个“本质”。在这一对范畴中,“现象”是比较直观的,“本质”是需要通过抽象分析才能看出的。另外,本质还是更深层本质的现象。换言之,“现象与本质”是相对的、可以互相转化的概念。就简单说这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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