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地下室电梯无障碍通道规定

地下室电梯无障碍通道规定

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无障碍设施1、电梯门开启净宽大于或等于0.80m,门开闭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5S,门扇关闭时应有光幕感应安全措施

无障碍设施2、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

无障碍设施3、轿厢三面壁上应设扶手

无障碍设施4、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装置和报层装置

无障碍设施5、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

无障碍设施6、轿厢的规格,应根据建筑性质和使用要求的不同而选用。最小规格为1.4m*1.1m(轮椅可直进直出),中型规格为1.6m*1.4m(轮椅在轿厢内可旋转180°,并正面驶出电梯),医疗建筑与养老设施建筑应选用深度不小于2m的电梯轿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