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户口迁移新政 瑞丽范 心理 8.9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2 月 19 日起,沪、浙、苏、皖(合肥)户籍居民,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在长三角区域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需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TAG标签:户口 新政 长三角 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