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欠薪垫付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
目前深圳仅有福田区、龙岗区、光明区三个区支持网上在线办理。
二、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向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2)受理
区人力资源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正确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正确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3个工作日)
区人力资源部门到用人单位调取出勤记录、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情况以及财务报表等必要资料,对欠薪的时间、数额、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审批(2个工作日)
区人力资源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符合垫付条件并查证属实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作出予以垫付欠薪决定书,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经审查不符合垫付条件的,作出不予垫付决定书,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办结
员工收到予以欠薪垫付决定后,在收到垫付欠薪决定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垫付的欠薪,逾期未领取的,垫付决定自动撤销。
6)送达(即时)
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垫付的欠薪,经对其身份核实无误后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