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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仁格竹的典故

守仁格竹的典故

“守仁格竹”的意思是:明朝大哲学家王守仁年轻时为了实践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曾格了七日七夜的竹子,希望格出竹子之理的典故。

王守仁通过对格竹子之理失败的经验的总结,认为在朱熹的“格物致知”论中,认识的对象是自然的事物,认识的方法是外在的观察,认识的目的是增进知识。

王守仁对朱熹的这种“格物致知”论非常不满,提出了自己的“致良知”学说。所谓“致良知”,就是说认识的对象应该是自己的心灵,认识的方法应该是向内的自我体验,并将自己的体验即心中的天理推广到外部事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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