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自来水的第一管理行政单位,为当地的建设部门。
如住建局,建设局或者水务局(各地叫法不一),住建局负责管理辖区内的自来水厂、自来水水源地、自来水主干管网的建设。在很多地区,水源地管理都发包给当地的自来水公司管理。
水源地归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具体应该是水利局或者水务局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并建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协调领导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使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