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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公证意向监护人

什么叫公证意向监护人

意定监护公证就是对意定监护的相关情况进行公证处理,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有自己信任的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责,避免当事人由于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等原因,配偶、子女等法定监护人不能或不愿意行使监护职责,最终导致当事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意定监护相比法定监护的优势在于,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就约定能够单方面解除监护关系。在监护设立人头脑清醒的情况下,监护设立人与被指定的监护人任何一方有解除监护关系的意愿时,都可以单方面行使解除权,而无需对方同意,更无需经过冗长的法院诉讼程序来终止监护关系。这对双方的生活保障与合法权益都是一种快速有效的保护。

监护关系在实体法上和程序法上都具有法律后果。监护人往往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被监护人完全无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其进行民事活动。被监护人行为能力受限制的,进行民事活动亦应由其监护人代理,或者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在民事案件中,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诉讼代理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意定监护公证的主要内容是双方确定的意定监护关系,对于监护人的职责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依法履行,为了避免一方在后期存在监护矛盾,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公证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什么叫公证意向监护人

意定监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公证申请人应为意定监护的设立人和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双方。

意定监护的公证与其它的公证是一样的需要到当地国家批准的公证处部门进行公证监护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被监护人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意定监护协议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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