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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报销比例

山东省立医院报销比例

省立医院报销比例为50%。山东省立医院是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2.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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