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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法的定义,假说

假说-演绎法的定义

实证研究所采用的方法是实证法,也即所谓的“假说演绎法”。其逻辑是:假定→理论分析或逻辑分析→假设→验证。在这里,假定 指的是理论假说或理论命题,包括变量定义和变量之间的逻辑联系假设则是从分析中派生的预测,即理论的逻辑推断,它是可以进行经验性检验的各种经验命题。而验证则是搜集经验证据并与假设相对照。如果经验证据与假设一致,则理论假说或理论命题被证实如果不一致,则理论假说或理论命题被证伪。实证法的“实证”两字不仅包括“证实”,而且包括“证伪”。

为便于分析,我们可以用符号来表示上述逻辑。假设T是一个被检验的理论命题,而P是由T导出的一个理论推断或预测,可以用符号“T→P”表示。我们可以把证伪推理写作:〔(T→P)·P〕→T,读作“如果T是真的,那么P也是真的P是假的,因此T是假的”。证实推理可以写作:〔(T→P)·P〕→T,读作“如果T是真的,那么P也是真的P是真的,因此T是真的”。

上述实证方法的逻辑主要有两个特点:(1)强调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在实证方法论者看来,任何科学理论都可由观察的经验证据给予验证,即证实或证伪。只有可证实或证伪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才是科学的命题,才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2)认为经验证据是客观的。按照实证方法论者的观点,科学之所以为科学,正是因为它正确,而科学之所以正确,则是因为它是客观的,它来自观察,来自对经验证据的验证。只有经验证据才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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