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南京市红领巾奖章评选标准

南京市红领巾奖章评选标准

1、自觉遵守《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对少先队员的要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一般应是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或区县级红领巾奖章获得者。

2、积极参加"阳光心语行动"、"体验教育活动"、"雏鹰行动"和"红领巾文明行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热爱少先队组织,在少先队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具有自主和创造意识,少先队小干部具有比较强的工作能力

4、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的少先队员。

(1)年龄为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至初二年级的优秀少先队员。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党、热爱祖国,能以"四好少年"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优秀少先队员。

(3)热爱少先队组织,了解少先队知识,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4)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生行为规范,获得区级以上"红领巾奖章"或少先队系统相当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