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海南居住满183天 瑞丽范 心理 1.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停留天数满183天。具体计算规则由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公安厅另行解释。 TAG标签:认定 居住 海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