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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系如何考古

考古系如何考古

考古就是研究过去历史的一门学问,而我们最基础的工作就是田野发掘。发掘的第一步,要知道去哪里发掘。目前的考古发掘类型总体上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主动性调查发掘”和“抢救性调查发掘”。

最常见的是因为盗墓、工程建设等情况而进行的抢救性发掘。这种发掘方式是因为文物或者遗迹信息已经暴露,放任不管便会招来虎视眈眈的盗墓者。

另外一种是主动性调查发掘。当考古学家想了解某一文化层的范围,那么在划定大致发掘区域、完成各种申报许可后,便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田野发掘。接下来就要进行紧张辛苦的探方发掘。

什么是探方

在正式考古发掘前,会将地面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正方形格子,以每个方格为单位进行分工发掘,这些正方形就叫作“探方”。

如何布方

选定发掘区的西南角作为基点,把发掘区视作直角坐标系。布方前要计算好探方的规格和数量,布方时,从基点出发,向正北方向引出水平的纵轴线,向正东方向引出水平的横轴线。

一个完整的探方基本由主体、隔梁、关键柱三部分组成。探方一般为一个5m×5m=25m2的正方形,探方与探方之间的土梁称为隔梁,隔梁通常为一米宽。隔梁主要是便于观察地层剖面,同时考古工作人员会将探方里挖出的多余的土铲到隔梁上,然后用小推车运走,方便运土和人員通行。除去隔梁的区域面积是4m×4m=16m2,就是挖掘区域。如果遇到面积大的考古区域,会出现10m×10m=100m2尺寸的探方,就像我们家里100平方米的房子一样大小。

布方结束后,发掘工作就正式展开:

我们将探方内的土层以土质(松、软、硬)、土色(各种颜色)和结构(含沙量等)划分为不同的文化层,每一层代表一定的时期。先挖哪里,再挖哪里,要根据地层的年代早晚关系来确定。地层是考古发掘的重要依据。由于不同时期的文化层土质、土色不同而呈现出上下堆积的差异,因此出土文物也各不相同,这种差异是有早晚区别的。年代较早的遗迹遗物堆积在下,晚期的堆积在上。探方中每层出现的各类遗迹如灰坑(垃圾)、房基、窖穴、道路等,按照从晚到早的原则从上到下逐一清理。

在考古挖掘中,可将地层从下至上划分为生土层、熟土层、间歇层以及扰土层。

生土层是遗址中未有人类活动天然堆积的土层。这一层是没有任何遗迹遗物的。

熟土层是遗址中,由于古代人类活动而留下来的痕迹、遗物和有机物,在地表大面积形成新的土层,其中夹杂人们有意抛弃的垃圾和无意失落的物品,每一层代表一定的时期。

间歇层,由于当地人类活动有较长时间中断,或因自然灾变(如洪水、火山爆发),在熟土层之间会出现不含有任何人工遗物的自然堆积层。间歇层可能会夹杂在各个文化层之间。

扰土层是近现代(民国时期至今)土层,没有考古价值。

地层的堆积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通常,地层之间是相互叠压的关系,但是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会扰动之前的文化层,表现在地层上就会出现打破关系。比如,北魏的人去挖井,挖着挖着可能就挖到汉代的墓葬,那么北魏的井会与汉墓发生打破关系,在汉代墓葬中可能会出现北魏的文物。

搞清楚时间关系之后,就要根据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清理。按照先上后下的顺序依次发掘。一般会把扰土层和年代较晚的地层先挖掉。因为这些基本上都是近现代的地层,可以使用探铲、锄头,但挖掘机是绝对禁止的。

清理掉扰土层之后,就到历史遗物的文化层了,这里就先要进行刮面。不同时期的遗迹并不是在同一个水平面上的,不同遗迹的土质土色以及其中的包含物也不一样。刮面的作用就是帮助考古人员辨认遗迹。

刮面工作非常辛苦,因为探方的发掘是逐层下挖的,每次下挖10~30厘米不等,一把小手铲每层都得刮掉一个探方的面积,也就是整整16平方米,运气不好可能要重复刮面数十次。

等刮到终于能够分清遗迹界线的地层之后,可以用手铲或粉笔将不同的遗迹边界线画出来,根据边界线的形状、大小、位置等,推断遗迹的类型是墓葬、房址还是灰坑(垃圾坑)等。

在清理的过程中,对出土的各种遗物如石器、骨器、陶器、人类遗骸和动物骨骼以及测年的木炭样品等都要收集。

对于单个遗迹的处理,从编号、清理、拍照记录、文字记录到遗物的提取、记录、收纳,再到最后的绘图、整理等,都会有一个复杂而较为专业的过程。那什么时候就知道挖到尽头了呢

一个探方发掘到底的标准就是挖到探方内所有生土都显露出来,也就是挖到了没有被人类动扰过的原生态土。

这个时候其实挖掘工作并没有结束,还记得前面提到的隔梁、关键柱吗

有时会出现一个遗迹横跨两个探方,中间被隔梁压着的情况,所以要等到最后,把隔梁也挖掉,当两个相邻探方内的地层单位全部发掘完后,会对隔梁进行考古发掘。隔梁的主要作用是观察地层的变化。在隔梁壁的剖面上,有用手铲划的很多条线,这些线是用来区分地层单位的。划地层单位关系的线是做考古记录的重要步骤。当互为相邻的4个探方间的隔梁都发掘完后,最后中间就会剩下一个四方形的土墩,它的作用是统领4个探方的层位关系,所以它的地位非常重要,因此被称为“关键柱”。它也是考古工地中最后一个被发掘的部分。全部挖掉后,发掘工作才能算真正结束。

发掘前的准备工作:1.选择发掘地点(遗址和墓葬)

2.申请发掘许可证3.制定发掘计划,编制预算4.组织工作班子,选择工作人员5.准备发掘工具和仪器用具.二、考古发掘中的地层研究:1.熟土层2.文化层3.辨别地层:土质土色4.扰乱层5.断层.三、遗址的发掘:开探沟或探方,要有详细的记录.四、墓葬的发掘.

考古之前应知晓如何收集遗迹和遗物的各种实物资料。收集实物资料的主要手段是田野调查和发掘。

到达现场后,要注意地形,仔细观察地面上的现象要充分利用沟沿、路边、山崖等各种断面,寻找遗迹。

考古工作者在发掘时,必须恪守地层学的原则,使用各种技术和手段,从错综复杂的层位关系中将居住址的历史井然有序地揭露出来,而不致发生错乱或颠倒。这就要求考古工作者必须具有细致、谨慎的工作态度,采用严密、妥善的发掘方法。发掘的具体方法,要看发掘对象而定。总的说来,可分为居住址的发掘和墓葬的发掘两类。居住址的发掘,一般要采取开探方(或探沟)的方法,探方(或探沟)必须统一编号,以求将发掘出来的遗迹、遗物汇合起来,有条不紊地纳入总体记录中。对各种遗物,则要究明它们所在的位置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除了标明层位以外,还要记明坐标,以备查考。发掘墓葬的坟丘部分,要用“四分法”或“条分法”,其原理与发掘居住址时开探方或探沟相似。发掘墓室时,则要仔细清理葬具、尸骨、随葬品和它们的痕迹。不论发掘何种遗迹,都不能放过任何细微的迹象如夯土中的杵痕、坑壁上的锹迹、房屋中的柱穴、道路上的车辙、田地中的脚印之类,都要一一清理出来。

在全部发掘过程中,都要做好记录工作。记录的方式主要分文字、绘图和照像3种,必要时还要制作模型。考古发掘工作的原则,就是要做到能够根据这些记录及所采集的器物,恢复居住址或墓葬在未发掘前的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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