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 瑞丽范 心理 9.2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TAG标签: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