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金怎么赔偿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标准为: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缴费每满一年,发给二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一次性保险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储存额: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
*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每满1年,计发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
*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1x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x视同缴费越说+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是指自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