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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标准

202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标准

根据2021年4月2日《贵州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6月12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2020年7月30日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贵州省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其数据基本能够确定。具体数据现公布如下:

一、2020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6096.00元/年。

二、2020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 1642.00元/年。

三、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 0587.00元/年。

四、2019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 0818.00元/年。

五、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 2113.00元/年。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3 6056.5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表 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指标名称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全省

8 3298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农、林、牧、渔业

5 0757

采矿业

7 1133

制造业

8 02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 0790

建筑业

7 2739

批发和零售业

7 96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 1525

住宿和餐饮业

4 50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4948

金融业

13 2008

房地产业

6 426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39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 55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 057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 6821

教育

8 78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9 188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 63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 9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