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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第一部分为师德践行能力,包括遵守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两方面,强调知行合一,从知、情、意、行等方面引导师范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

第二部分为教学实践能力(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保育和教育实践能力),主要从掌握专业知识、学会教学设计、实施课程教学(学前教育专业为开展环境创设和游戏活动、实施教育活动)等方面,对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所需的基本能力提出了细化要求。

第三部分为综合育人能力,主要从开展班级指导、实施课程育人、组织活动育人等方面强调教育“育人为本”的本质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四部分为自主发展能力,从注重专业成长、主动交流合作两方面,突出终身学习、自主发展,以及在学习共同体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的意识和能力。

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有:1、热爱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2、热爱教育,热爱学校3、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身正为范,塑造人格魅力。教师的职责是向学生传授课本知识和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采用特殊的教学方法来促进学生成长。教师的任职资格是:1、有相关教育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2、性格开朗、得体大方、待人友善和有责任心3、知识点讲解通俗易懂4、总结概括能力强5、职业道德高尚、积极承担工作任务6、专业能力强、踏实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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