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关于货车超载的条例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100%以上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记6分
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