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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程序开庭步骤是怎样的

二审程序开庭步骤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核实诉讼主体身份信息,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宣读法庭纪律等。然后由上诉人宣读上诉状,被上诉人进行答辩。最后,询问双方对于原审判决的查明事实部分有无异议,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

法庭辩论:双方针对法庭争议的焦点发表自己的辩论意见。

最后陈述: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发表最后的陈述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二审开庭程序步骤是首先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一是法庭调查,二是法庭辩论,三是当事人陈述,四是合议庭评议,通过以上步骤查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证据,合议庭要进行休庭,择日宣判,十天内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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