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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妇女地位史料价值

先秦妇女地位史料价值

先秦女性社会地位问题是历史上逐渐形成的,是诸多文化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部落社会两性地位的分化到文明成熟期文化规范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强化,是这些要素不断展现和相互作用的过程。

把先秦女性社会地位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对它进行文化要素的分析,看看究竟是哪些文化要素决定着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沉浮,这就避免了以前研究中那种简单的描述,而体现出这个现象的动态发展。

第一,母系制与母权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母系制社会中女性的社会地位并不一定很高,母系制与母权制之间并无必然的递进关系母系制不能推导出母权制的结论。

第二,妇女在生产活动中的实际作用并不能决定她在社会中的地位,因为她的实际作用与社会给予她的认可二者之间并不完全一致,我们还得考虑不同社会中社会评价系统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制约。

第三,女神的信仰并不能必然说明女性在社会中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从部落社会到文明社会两性社会地位的分化,从社会控制的视角入手,分析了婚后居住方式、巫术对性别的不同选择、对女性的禁忌、战争的性别特征、男子建立政治社会五个因素所起的催化作甩。正是这些因素的相 互作用才使得两性社会地位发生了不利于女性的变化。

据考证,西周仍然留有氏族统治的痕迹,而可以基本肯定的是,殷商以前,仍然是母系氏族社会,这其中的女性地位,不言而喻。

母系氏族社会,在中华大地上,不是同时消失的,应该是在西周时候,逐步消亡,而直到今日,云南的少数民族仍然有走婚制度,说明某些地方,这一氏族结构一直存在。

如果要论大潮流的话,第一个回答者的话是有道理的。周朝之所以开始严酷的对女性进行限制,可以说,某种程度上,正是女权转向男权过程中的一中矫枉过正。殷商时期开始,氏族通婚、两合氏族开始盛行,女性作为氏族之间的纽带,有了新的存在意义和权力意义。

当天下逐步走向一统后,女性的这种意义开始消失,女性更加走向无权的状态。但比起宋明理学禁锢的所谓“封建女性”,那是的社会风气整体更加原始,也就意味这更加开放一点。礼教没有成型,也就并没有那么多的礼教束缚。女性真正完全变成二等功名,是宋朝以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