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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等级制

西周的等级制

是分封制。

西周的等级制度,是周天子在最高一层,然后是诸侯等官位,诸侯的下面是卿大夫、士,最底层就是普通民众。

西周这种等级制,可帮帝王管理统治国家,但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等级制度,分封下去的权利被逐层的自己人把控。

在一个血亲里面的,存在着权利不外流的弊端,不利于人材发现、流动和发展,时常存在着共同腐败。

西周社会仍然是由贵族、平民和奴隶三大阶级构成的。与商代所不同的是,西周各阶级内部有较细的等级划分,等级制度的色彩尤其明显。

(一)西周的贵族包括周王、诸侯和卿大夫等。

(二)平民称为国人,是自由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庶人,也称为庶民。…从事农业劳动,并承担公田耕作和各种劳役。…他们是受剥削的没有政治权利的社会等级。但庶人也不是奴隶,…有自己的劳动工具和庐舍,不仅有家室,而且保存着自己的家族、宗族组织,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

(四)奴隶名称繁多,并有等级之分。…有皂、舆、隶、僚、仆、台、牧、圉等。…奴隶来源的多样,其成分的复杂,是西周奴隶等级化的重要原因。

西周分封制的等级: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出自《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周代的列位等级说:“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西周实行分封制,它与嫡长子世袭的宗法制紧密结合。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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