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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流程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流程

制定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调专班和技术专班,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2.编制普查方案。政府根据各相关部门普查任务实际,编制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3、组建技术团队。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技术强、信誉好、把关严的技术单位参与普查工作。

4.申报资金预算。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部门测算工作量,分年度编制经费预算。

(二)全面调查阶段

1.调查清查。全面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开展普查对象清查,摸清普查对象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

2、数据填报。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并通过普查软件填写上报。

3.审核提交。审核汇集普查数据成果并逐级提交,形成普查数据库。

(三)风险评估区划与验收阶段

按照国家制定的风险评估标准和综合风险区划要求,开展风险评估、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工作。逐级报送各类成果,开展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