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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通知

丹东市燃放烟花爆竹最新通知

一、限制燃放区域

根据《丹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规定,2023年丹东市主城区继续实行烟花爆竹限放管理,限制燃放区域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范围内实行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区域(不含各区所辖乡、镇及振安区金矿街道、太平湾街道)。

二、燃放时间规定

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