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行政责任的伦理基础是什么 瑞丽范 心理 2.2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是义务论。康德是典型的义务论者义务论强调理性规则,注重理性的价值,能够维护人的尊严。义务论是由德国的康德创立,是指在先验唯心论的基础上,运用理性自律的方法,以普遍立法、人是目的、意志自由三大绝对命令为表现形式,强调动机的纯洁性和至善性的伦理学。义务论是主观行政责任的伦理基础。 TAG标签:行政责任 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