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

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

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

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

对不能

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

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

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

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

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五、

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

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

往贮罐内输送

物料前

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

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并按要求启

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

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

的物料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

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

静电导链。

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

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

必须经批准

采取

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

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

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

及时处理。

 

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

和摩擦

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

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十三、库房、货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十四、

库房、

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

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

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

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

余压,防止物料窜入。

  

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

净。

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

渣。

  

二十一、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

使其运行正常。

TAG标签:危险物品 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