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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更改定点医院

医保更改定点医院

医保卡上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方式:

1、登记处更改。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参保人员选择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满1年后要求变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一年就只能改一次,而且必须有社区 医院,三级医院一般只能选两家。

2、由单位办理更改更改。

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改医院的流程在你的单位可以直接操作,找到你单位的社保专管人员,他当时就可以操作,第二天更改的医院就生效了。

3、自行登录官网更改。

可登陆当地官网,到用户管理界面修改。登录社保网上办公大厅,个人查询点击个人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的“个人信息查询” 单位经办人点单位登录,点“查询管理”中“申报信息状态查询”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扩展资料:

个人医保定点医院一般会在次年元旦自动取消。此时可直接去要办定点的医院变更。若还没到期,须个人进行网上变更申请或直接去经办机构变更。网上变更须看当地有无该项服务。一般是登录社保服务平台,在基础信息进行变更申请。若无此项,须带上个人资料去变更。

需携带资料为个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门诊病历》、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不同地方证明材料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确认。

当持卡人符合医疗退休、转换险种、定点医院更换、特殊病种审批等条件时,参保单位须携带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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