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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嘉兴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2021嘉兴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现在教师职称评定权利在县,不在市。以嘉善县为例:

材料要求

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稿(一式1份),学校(单位)要写全名(和学校公章一致)。

2、申报者的个人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双面打印,用缝纫机走宽间距线装订。

(3)《综合表》一式两份(A3纸打印)。表格内容须由组织填写,经学校公示,并加盖公章。

(4)参评人员如选择论文、著作(书籍)、课题总结、课程、教材等作为考核评价条件的,需提供《鉴定结果》一式一份。

(5)对于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在职培训(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明需要提交)和真实性保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论文、课题、参编教材、著作等材料,由教师个人在评审表中承诺如实填报,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德育工作考核表、师德情况考核表还需提交纸质稿。

3、非教育部门办的学校(单位),应提交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4、报送材料中的评审表需从“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其他有关表格及要求等可进入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或“嘉善教育网教师频道栏”,从下载专区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

5、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6、材料报送地点:

(1)自主评聘单位:各自主评聘学校。

(2)非自主评单位:局人事科(1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