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护理补贴发放规定 瑞丽范 心理 2.0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TAG标签:护理 补贴 生育 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