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工期要求
2.3计划工期与保险期限
2.3.1计划工期:25个月
2.3.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施工期+保证期
①施工期(本工程建设计划工期25个月)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之日(以后发生者为准)止。
②保证期(12个月)
自工程完工之日或交付使用之日(以后发生者为准)始其后连续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2.3.3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和其它承保条件最终以保险经纪人的《出单指示》或《出单通知》为准。
2.3计划工期与保险期限
2.3.1计划工期:25个月
2.3.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施工期+保证期
①施工期(本工程建设计划工期25个月)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或交付使用之日(以后发生者为准)止。
②保证期(12个月)
自工程完工之日或交付使用之日(以后发生者为准)始其后连续12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2.3.3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和其它承保条件最终以保险经纪人的《出单指示》或《出单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