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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高级教师晋级条件

2021年宿州市高级教师晋级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1、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提供二级教师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任现职(二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在评审表中如实填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能力条件方面

1、提供反映较好完成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任务的实证材料(如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个人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书面总结材料和相关获奖证书等)。

2、提供一篇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不少于2000字)。

3、提供体现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的实证材料。

① 近三年来各学期课程表及出勤情况证明。

② 近三年来各学期教学计划。

③ 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典型课例。

以上各项材料均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提供担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的材料。

①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学校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 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材料1份。

③证明班主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实证材料,如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等。

④ 没有担任班主任,可提供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上述三方面材料,年限要求同上。

5、提供参与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方面的材料。

每学期听其他教师、特别是本学科教师的课及参加研讨活动不少于8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1节(次)须提供至少3学年6个学期的听课及参加研讨原始记录校内公开课原始教学设计及三位听课人原始评价意见(所有材料须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6、城镇教师,提供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实证材料。

三、业绩条件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骨干教师(提供表彰证书原件)。

2、作为班主任其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等称号。

3、获得市级(乡村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4、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等各类学科教学类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

5、 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乡村教师获县级三等奖)以上2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次。

7、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奖。

8、参加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结题。。

9、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四、教研科研条件方面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初中或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提供学术期刊原件,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不予认可)。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1篇。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提供著作原件)。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提供材料原件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证明)。

4、参加市级(乡村教师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论文、课件获市级三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县级二等奖。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申报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相关证书、论文论著证明材料等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