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监督员的职责
爱国卫生监督队伍监督员的主职责是:
(一)宣传爱国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防治疾病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法制教育。
(二)宣传发动群众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在辖区的内街小巷或与马路结合部,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执罚。
(三)协助街道、镇公安派出所维持本辖区市容交通秩序,依据本市自行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自行车违章和车辆乱停放进行当场执罚。特殊路段,在交通民警带领下,配合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的任务。
(四)执行上级和同级政府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交给的其他各项监督检查任务。
1、
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接受卫生法律法 规和卫生知识咨询。
2、
具体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 划。
3、
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 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
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卫生监 督资料,并及时建档